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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86(10) 8236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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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zhanghui@nsfc.gov.cn
muenchau@sinogermanscienc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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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岛后续资助
林岛后续资助
在国内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林岛计划受资助者并在国内有工作单位作为依托单位,提供德国科研机构或高校的邀请证明,可向中心提出在德进行为期不超过12 个月以内的研究停留资助的申请。
地点
德国
资助期限
不超过12个月
资助范围
中德科学中心资助国际国内往返旅费,在德研究停留资助根据我中心
资助中国科学家短期赴德访问标准
申请条件
已获中德中心林岛项目资助的;博士毕业后已有中国科研单位的固定职位;受到德国科研机构或高校科学家的邀请
申请期限
至少提前五个月提交申请表
项目申请指南
项目申请指南:林岛后续资助
资助规定和说明
申请表
林岛后续资助赴德访问申请表
资助标准
在德访问研究停留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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