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申请人应具有德国研究联合会申请资格,中方申请人则应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的承担者。年龄小于35岁的优秀中国青年科学家可以不受上述申请条件限制。
申请书必须由一名在中国和一名在德国从事科研活动的科学家共同提出。申请书必须用中德文或中英文两种文本,一式四份,同时请提交电子文本;申请书必须由双方申请人签字。请使用中心网站上提供的各类项目申请表。
申请书可随时提交,但至少在计划会议开始前五个月提交。资助结束后两个月内,需向中心提交由双方申请人签字的书面报告。
项目申请指南